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为保障消费者保健食品食用安全,近日,纳雍县市场监管局将保健食品行业监管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以超市、药店、副食品经营与餐饮服务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3家,发现未设立保健食品经营专区4家,责令现场立行立改4家;超范围经营2家,执法人员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责令现场整改2家。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三要”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一要获得经营保健食品许可资质;二要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在保健食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占面积不应少于其所在面积的20%,并使用黑体字印刷,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不得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要设立保健食品经营专区便于消费者识别购买保健食品,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要有批准文号。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管保健食品,严打虚假宣传,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为人民群众健康护航。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温馨提示广大保健食品消费者:
一是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二是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
三是购买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或销售凭据。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