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民政局三措施扎实做好救灾减灾工作
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纳雍县民政局三措施扎实做好救灾减灾工作。
深入受灾一线,发放救助资金,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018年,我县分别遭受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全县受灾人口 12.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762人,农作物受灾4367.06公顷,成灾 3429.21公顷,绝收 1162.85公顷,因灾倒损农房41户150间(其中:倒塌11户、严重损坏30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755.9万元(其中:农工业损失13769.7万元、工矿业损失502.6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180.25万元,家庭财产损失303.35万元)。灾情发生后,县民政局分别深入新房、羊场等乡(镇)一线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发放应急救助资金70余万元,组织转移安置群众200余人。
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救助方案,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2017—2018年度冬春期间,我县需救助人口29815户112800人,共投入救助资金161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1361万元、市级50万元、县级200万元)。为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成立了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同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冬春救助工作方案,使之在每一个环切都有人抓有人管,不脱节,今年我县冬春救助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采取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的方式开展工作,现已全面完成现金发放1351万元 ,救助人口99000人;发放衣被2000件(床),救助1800人;发放粮食350吨,救助12000人。共计救助29815户112800人。
加大资金投入,重建受灾农房,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实际困难。2017年,我县不同程度遭受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以及张家湾镇普洒8.28山体崩塌地质灾害,造成部分农户住房倒塌损坏。为切实解决了因灾倒损农房户的实际困难,2017-2018年度县民政局共投入重建资金418.***万元,恢复重建农房263户(其中:重建户130户,严重损坏修复户***户,一般损坏修复户6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