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检察院紧抓案件评查这个牛鼻子倒逼司法规范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纳雍县检察院把案件评查作为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抓好抓实,紧紧抓住案件评查这个“牛鼻子”,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并制定《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实施方案》,明确各类案件的评查标准、评分细则、评查范围和评查方式,为案件评查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
该院对已办结的案件,坚持一案一评查,通过承办人自查、部门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严格按照评查方案和评查标准,从实体公正、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办案效果等12大方面60多项内容进行评查,并按照一案一表、一查一表的原则,逐一填写《案件质量自查表》、《案件质量互查表》、《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案件管理中心备查。
该院对评查中梳理出的案件质量问题,分门别类,形成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分析报告,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以“显微镜”查细节,用“聚焦镜”找重点,拿“放大镜”剖根源,立“反光镜”促整改的作用。
评查意见反馈后,该院案件评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及时提交整改落实报告,并定期跟进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验收通过,确保评查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一查一改不再犯,在以后的评查中,如果发现相同或类似不规范问题的,层层追责,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杜绝边改边犯的情况发生,做到既要用显微镜查 “病根”,又要拿手术刀除“顽症”。
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配合上级院抽查2次,形成分析报告5份,查找出不规范问题30余条,并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以案件评查促进司法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