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教育局组织学习准则条例
11月13日,纳雍县教育局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局班子成员、党员干部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为各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道德“红线”,明确了纪律“底线”,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系列***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六次全会以及县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全县广大教师的思想觉悟。二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抓好教育系统“十风”教育活动。三是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梳理权力运行目录,并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局机关“三重一大”事项要按程序备案。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市纪委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用制度约束管理,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贵州省党员干部组织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等有关规定。六是有效深入基层进行督查、指导和落实局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确保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听取了2014年度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市管党费、县管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会议动员了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