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总工会开展2014年创建职工之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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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为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纳雍县总工会开展2014年创建职工之家活动。
创建活动按照县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县直部门工会组织、各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企业工会在9月15日前申报,提请县总工会验收,总分为100分,80分达到县级标准,排名靠前的前15家单位将获得县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称号。对获得县级模范职工称号的单位,将给予6000元奖励;对获得县级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单位,将给予2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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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9:23: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