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与特困家庭快捷就医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为切实解决纳雍县特殊困难对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6月17日,纳雍县民政局与纳雍县人民医院、纳雍县中医院、纳雍县新立医院、纳雍县诚济医院和新阳光医院等五家特困家庭“快捷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在民政局三楼会议室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医疗责任,最大限度为特殊困难对象提供安全、有效、快捷、价廉的医疗救助服务。
协议约定,特困家庭“快捷就医”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纳雍县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及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按规定进行先入院救治,再结算支付的医疗救助“一站式”资金结算;由县民政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将审核合格的上个季度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一站式”服务的医疗救助资金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备范围和支付标准;对定点医疗机构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经查属医院责任将按协议规定严肃处理。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纳雍县民政局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台特困家庭“快捷就医”行动,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是特困家庭“快捷就医”行动的内容之一,是真正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具体体现,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职责落到了实处,有力推动了纳雍民政事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