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检察院加大诉讼活动监督力度
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7件46人监督侦查机关予以立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4件6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31人、追加起诉19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5起,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7件次。
二是强化审判监督。在县人民法院的配合下,认真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积极开展刑事量刑建议试行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4人,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3件4人。通过积极与法院建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衔接机制,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进行审查,共受理申诉案件20件。经审查,立案处理18件,提请抗诉5件,息诉和解15件。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积极开展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积极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三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对刑罚执行、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监管违法情形的监督纠正力度,扎实开展监管执法活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驻所检察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与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武警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和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情况核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开展安全检查20次,书面和口头提出纠正意见160人次,对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前预警告知75人次,深入排查监管场所存在的隐患,促进监管场所和监外执行监管活动安全、文明、科学、规范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