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卫生系统实行二级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的监督管理,完善卫生系统财务管理机制,针对我县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财会工作由卫生专业人员承担,导致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滞后,严重影响卫生院的全局工作,并且因监督不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等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卫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会计核算中心和县监察局密切配合,制定了纳雍县卫生系统二级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成立纳雍县卫生系统二级会计核算中心。
县卫生系统二级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后,将对全县25个乡镇卫生院的财务收支进行统一管理。基本程序是:由卫生院申请提取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用完备用金后,由卫生院出具有效票据,经中心严格审核后报销。中心由8名财务人员组成,人员从卫生系统抽调,抽调人员必须具备会计资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责任心,能胜任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必须从2008年5月1日起重新建帐,2008年4月30日以前的帐务,由卫生院及时清理,提交相关资料到县卫生局,待中心成立后统一审核报帐。目前,人员已抽调到位,财务清理工作和卫生系统二级会计核算中心筹建有关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