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良江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精神,夯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建设生态文明基层基础,提高我镇森林保护建设水平,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林长制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林长办字〔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1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护林员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拥护***的领导,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群众基础好,遵纪守法,热爱林业工作,能坚决执行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能认真学习相关知识,能准确领会政策、法律、法规,善于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
4.熟悉当地民情、社情、山形、林情;
5.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兴宾区生态护林员遴选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打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护林员候聘人选。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口、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可以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各村委(社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村委(社区)报名。
4.考察:在镇政府的监督下,各村委(社区)成立由挂点领导、村委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考察组,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现场评议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对被考察人员的巡山护林能力、责任心、文化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三、工资福利待遇
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每人年劳动报酬7200元(即每人每月400元基础工资+每人每月200元绩效奖励),人身意外保险一份180元/人,相关经费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列支,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将劳动报酬按月打卡兑现到人。
四、注意事项
1.实行一年一聘的聘用制。
2.每年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可续聘,年龄超过55周岁的不予续聘。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兴宾区良江镇选聘护林员名额分配表
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
兴宾区良工镇选聘护林员名额分配表
良江镇 | 合计 | 46600 | 10 |
良江社区 | 1500 | 1 | |
罗村社区 | 1500 | ||
李村村委 | 800 | ||
中团村委 | 5300 | 1 | |
草凌村委 | 3800 | 1 | |
塘权村委 | 2600 | 1 | |
塘圩村委 | 6800 | 1 | |
松柏村委 | 5700 | 1 | |
龙安村委 | 1400 | 1 | |
吉利村委 | 1500 | ||
思槓村委 | 4100 | 1 | |
独女村委 | 7300 | 1 | |
权村村委 | 430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