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举报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奖励的通告
当前我县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已达五级(极度危 险),为有效预防我县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管住火源,经研究决 定,自2022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县对举报野 外用火行为进行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二、 奖励条件:
1.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2.举报的野外用火行为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
3.举报的野外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 核查权限: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查。
四、 奖励办法: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每次给予举报者500元奖励。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者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奖励资金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负责发放。
五、 举报电话
恭城镇辖区举报电话:8212371;
平安镇辖区举报电话:8188802;
西岭镇辖区举报电话:8357118;
嘉会镇辖区举报电话:8352118;
莲花镇辖区举报电话:8112118;
三江乡辖区举报电话:8118118;
龙虎乡辖区举报电话:8355118;
观音乡辖区举报电话:8326118;
栗木镇辖区举报电话(栗矿管理中心):832211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
恭城瑶族自治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