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2022年12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现将省人民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摘要公布如下。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落实,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提升产业、园区、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强化风险隐患治理,进一步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强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整改,探索建立重大隐患判定地方标准。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稳步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二期工程。持续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盯紧看牢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深度融入“平安安徽”“智慧城市”“城市更新”建设,强化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分类分级执法。宣传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进一步依法落实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持续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系列精品活动项目。实施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计划,配合做好修订《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工作。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行“说理式”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