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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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8日发表
为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依据《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市建发〔2022〕169号)的通知,经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实,将下列申请人资格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自发布之日计起,请广大群众监督或投诉。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及时间:029-85293381 9:00-12:00 14:00-18:00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6日
***:西安市长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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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7:14: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