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川县2018年度辖区范围内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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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4日发表
关于灵川县2018年度辖区范围内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的公示
2018-12-29 11:38:00 来源: 灵川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灵川县环境保护局、灵川县国土资源局、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部门联合自2018年1月起对灵川县辖区范围内工业用地进行了排查。经过三部门对部门历史数据调查、土地使用规划研究、及工业用地现场踏勘,2018年度未在我县范围内发现疑似污染地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即2018年12月29至2019年1月2日。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 灵川县环境保护局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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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6:00: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