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港北区自然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的批复
港北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港北区6个自然恢复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的请示》(港北自然资报〔2022〕162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和会同有关部门代表通过外业踏勘、内业评审等方式对港北区6个自然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港北区5个自然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
二、根据认定结果,港北区历史遗留矿山图斑5个图斑的修复方式为自然恢复,自然恢复总面积为4.0585公顷。
三、请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73号)要求,依照经审核的方案组织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