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一单淄博市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争创全省先例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先后采取物种资源调查、市县分别建立跨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伤病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创建社会义务监督员机制、建立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等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明显。据统计,全市记录陆生野生动物约372种,其中中华秋沙鸭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8种。
随着我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持续加大,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日益增多,出现了损坏农作物等扰民情况。为有效解决野生动物保护与致害的矛盾,依法保障老百姓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聚力提效能,争先例作示范,发扬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进取精神,积极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经过前期充分调研,选取高青县等区县先行先试。3月3日,高青县自然资源局与保险公司举办了“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山东首单签约仪式,首张保单投保期限为一年,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推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保险机制的地级市,标志着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博山区、文昌湖区也将于近期签订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
致害救助保险落地后,如发生野生动物致害情形,农户只需提供事发现场的视频或图片等证据资料,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到现场查验核实后,根据事先制定的赔付标准和限额进行理赔,真正实现“主管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发挥林长制作用,不断加大保护执法、科普宣传、收容救护、疫病监测、致害补偿等工作力度,织密织细保护管理网络,加快构筑“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