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知应会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
一、监测标准及范围
(一)监测标准线。黔西南州2022年防返贫致贫监测的标准线执行贵州省统一的标准,即以户为单位,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700元为标准监测标准线。【注:年人均纯收入的测算周期以其履行认定程序时间点往前推算一年】
(二)监测范围。农村户籍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700元的家庭,以及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以户为单位,重点监测其家庭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监测对象类型。根据监测标准线及监测范围,将监测对象分为三类: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四)纳入监测条件。综合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具体工作中,可以分为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202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700元,以后每年根据三方面的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二是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人均纯收入低于6700元,以后每年根据三方面的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五)不予纳入监测的情形。家庭成员中存在拥有享受型轿车或大中型货车及挖机等、财政供养人员、拥有商品房或门面房、经商办企业等情形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按程序认定后,可纳入监测。
二、监测程序及步骤
线索收集→乡村同步入户核实→农户申请并承诺授权→村级评议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乡级审核研判→县级比对批复及公告→乡级录入系统同步落实帮扶措施。
1.预警线索收集:农户自主申报、部门信息预警<部门预警预案>、干部走访排查。一是农户自主申报。农户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APP”、“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官网”、12345平台、手机二维码,也可直接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二是部门信息预警。综合收集因学(教育部门提供教育负担重,扣除补助后自付费超过1万元的农村学生名单、省外高中以上就学农村学生名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名单)、因病(卫健、医保部门提供建档人口单次自费4000元或一年累计自付费用超过6700元,非建档农户人口单次自费或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农村建档立卡人口、提供大病专项救治病种30种疾病范围的患病人员名单)、因灾(应急部门提供受灾人员名单、住房因灾倒塌人员名单)、因残(残联提供一、二级新增办证残疾人名单)、因产业失败(农业农村部门提供产业绝收农户名单、项目失败利益联结农户名单、农副产品价格下跌)、务工返乡(人社部门提供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务工返乡回流后1个月及以上有就业意愿但无法通过自身再就业农户名单)、住房安全(住建部门提供新增纳入危房改造农户名单、生态移民部门提供安置点搬迁对象两头跑或因搬迁人口新增导致住房困难的农户信息名单)、饮水安全(水务部门提供有饮水安全问题风险农户信息名单)、突发事件(公安部门提供交通肇事导致重伤或死亡人员名单)、特殊困难(民政部门提供纳入兜底保障和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及新冠等因素影响等部门线索。按照“部门筛查、统一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督办”的程序,各部门每月25日前向州县乡村振兴部门提供预警线索,由乡村振兴部门收集汇总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提供的信息,通过信息比对后发布预警线索。
2.入户排查核实。预警线索发布7个工作日内,县级组织乡村干部入户核查核实,并将结果录入贵州乡村振兴云监测平台。预警销号,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核实录入结果进行研判,符合条件的纳入监测,不符合纳入“三类人群”监测的预警线索不纳入监测预警销号。
3.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在乡村干部协助指导下,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申请书,签订承诺授权书。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
4.村级评议及公示。行政村(居)围绕“拟纳入监测对象”进行研判,组织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在村级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户、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和妥善回应。
5.乡级审核研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核查小组对各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开展入户核查,填写防贫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防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集中召开研判会确定全乡(镇、街道)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名单,并在乡(镇、街道)和村级同步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对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和回应。
6.县级比对批复及公告: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指导乡(镇、街道)将纳入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县级审定方式主要以部门数据对比为主,同时,可根据需要对拟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全覆盖核查或重点抽查。
三、落实帮扶及完善档案
(一)落实帮扶责任。“三类人群”(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帮扶责任人要结对全覆盖,帮扶责任人(教师、医生除外)每月至少到结对帮扶户开展一次走访,重点围绕基础信息、帮扶措施制定落实、家庭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等。一般脱贫户也要明确联系人(网格员),每个季度走访一次。
(二)落实帮扶政策。沿用脱贫攻坚期到户类帮扶政策和措施,即可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东西部协作资金及项目、中央定点帮扶资金及项目、社会力量帮扶资金及项目、行业部门资金及项目、“四险一金”等,对“三类”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和扶持。【紧急情况可先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识别纳入程序】
(二)完善帮扶档案。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规范防贫监测对象帮扶档案资料的通知》要求,对“三类”监测对象户建立“一户一档”帮扶档案一式两份,村级和农户家中各备一份。【特别提示:对2021年及以后年度新识别的监测户,必须增加农户申请、承诺授权和公示公告三个方面的档案资料】
四、退出标准及程序
(一)退出标准。原则上对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6个月以上,收入大幅增长且持续稳定、大额刚性支出问题得到稳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稳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可按程序退出监测对象,确保退出监测的家庭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二)退出程序。共六个步骤:即村(居)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乡级审核→县级审定及公告→乡级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
【注:对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落实综合措施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监测】
五、名词解释
(一)“三类人群”
1.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人均纯收入低于6700元,以后每年根据三方面的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
【注:三方因素:指上年物价指数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增幅。】
2.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人均纯收入低于6700元,以后每年根据三方面的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虽然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人均纯收入超过6700元,以后每年根据三方面的因素变化进行调整),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这类群体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二)“两不愁”
指不愁吃、不愁穿。
(1)不愁吃。包含吃饭不愁、饮水不愁。
①吃饭不愁。农户不缺粮,有肉类、蛋类、豆制品等吃(因生活习惯等非经济原因从来不吃的除外),能吃饱。
②饮水不愁。
(2)不愁穿。有换季衣服,夏天有单衣,冬天有棉衣。有换洗衣服、鞋子,有御寒被褥。
(三)“3+1”保障
“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加上饮水安全有保障。
(四)“三早”
落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要做到“三早”: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五)坚持帮扶“四个结合”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
(六)六个专项行动:盘活乡村振兴领域“三资”化解债务
专项行动、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3+1”保障全面“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专项行动、2022年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
(七)九聚焦:聚焦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聚焦脱贫地区产业帮扶发展、聚焦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县、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乡村建设、聚焦乡村治理。
(八)以工代赈:以工代赈是一项政策。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
(九)乡村振兴五年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产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五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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