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绥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绥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ZG20180500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5月18日首次公告,因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现进行二次公告,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绥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本项目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该办公场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位于102线两侧,具备独立的院落和停车场; 2、办公面积4500平米左右,1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室,100人以上的中型办公室,10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食堂; 3、办公室数量在48间以上,一楼具备建设办案区和信访接待大厅的条件; 4、年租金170万元,办公设施齐全可直接投入使用。 5、房屋使用性质是办公楼,房屋租赁期限为十年; 6、房租缴费等在合同中约定,税费由出租方负责;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必须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5. 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 供应商所出租的房屋必须归属供应商;
7. 供应商须提供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出租的房屋不能有其它的债权、债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在葫芦岛政府采购网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进入葫芦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ludao.gov.cn)“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葫芦岛市政府采购办,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0429-3119511。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供应商自2018年5月29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每天9:00-1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传真报名需填写: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五、资格审查及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报名资料审查时间:2018年6月6日9:00至9:30要求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③供应商所出租的房屋必须归属供应商;须提供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均在有效期内;出租的房屋不能有其它的债权、债务);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到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可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政府采购网。
重要提示:未按照规定携带审查资料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
七、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绥中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105***********00011
会计室电话:0429--3254002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39****7000
采购代理机构: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北环路东段8-18-1(鑫阳家园南门)
联系人:吕竹
联系电话:0429—3254005
报名电话:0429—3254004
报名传真:0429—3254004
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