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补贴政策
江州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发改电力规〔2022〕112号)
二、事项名称
江州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补贴政策
三、申报对象
企业
四、受惠内容
(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按实际回收量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为20元/千瓦时。
五、受理条件
(一)广西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二)外地生产企业在广西的法人销售企业。
六、主管部门
崇左市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七、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梁恒志
联系电话:0771-7825956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