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充分利用河长检察长不断加强左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切实保障左江流域水土保持等水生态环境安全,发挥“河长+检察长”联合执法作用,今年以来,崇左市河长办积极联合市检察院、市水利局等部门对左江流域落实水土保持整改措施不力、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及时,以及对未按有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个别企业进行检查和约谈,不断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管。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崇左市河长办、市水利局等部门多次组织检查组深入左江流域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对企业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明确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各自的职责范围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检查组根据违法情况,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科,严格督促企业主体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定义务,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下一步,广西崇左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将继续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对崇左市左江流域保护力度,加大对破坏水环境、水生态、水土保持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崇左市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守护崇左市的碧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