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名单公示(第九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我单位审核,以下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报条件。
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9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扶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定股。邮寄地址:扶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7号窗口,邮政编码:532199。举报电话:0771-7516627。
***:2021年度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名单(第九批)
扶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