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红十字会2019年博爱助学在行动活动方案
一、 救助对象
二、救助标准
三、救助资金来源
四、救助程序
(二)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如实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负责进行初审,将所有申请人资料送请同级教育、工会等部门复核,确认未获救助申请人名单;
3.家访结束,最终确定的救助对象将在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资助对象。
自公布之日起至8月5日(满20名止)。
红十字会要认真核实申请人的各项条件,按照救助标准,严格把关。各村委、居委会要如实反映申请救助学生个人及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经查实,属虚报瞒报的不再列入红十字会救助范围,如已支付救助款的由盖章村委、居委会无条件负责追回。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