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检察院专项监督资源犯罪
(2018年7月11日 据山西新闻网--山西法制报)
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以来,陵川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主动出击,多次派人深入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政府了解破坏环境资源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实现“大美古陵、小康陵川”的美好愿景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目前,该院已受理并批准逮捕涉嫌非法采矿犯罪案件4件5人。其中,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该类犯罪线索案件2件3人。
陵川县西北部地区煤炭资源较为丰富,煤层较浅,易于开采,多年来私挖滥采活动猖獗,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在深入了解情况后,该院办案人员发现当地老百姓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缺乏对私挖滥采行为严重性的认识;相关部门打击行为不到位,收集证据意识薄弱,存在罚款了事现象;部分乡镇政府对非法坑口填埋处理不彻底,容易被修缮恢复,继续开采。针对以上情况,该院向有关部门和乡镇提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