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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实施方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市直初中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8〕7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8〕7号)精神,按照晋城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18〕22号)要求,制定我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录取实施方案。

    一、完善招生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1.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主体,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和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要主动接受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中考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2.市招考中心通过“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网址:www.jckszx.cn)增加中考管理与服务的透明度,提升中考管理与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实现考生网上自主报名、填报志愿,本人报名资料、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资格、政策性加分资格及分值、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网上查询。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6月15日--6月22日,市招考中心通过“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与初中学校班级张贴两种方式,对考生是否具有优质高中分配到校计划资格,政策性加分资格,考生类别,体育、理化实验、信息技术分数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县(市、区)招生部门负责接收登记问题反映,并及时书面将问题反映移送给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未按规定公示公布的,录取时一律不予采用。

    优质高中分配到初中的学生资格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确定、公示和解释。考生对资格确定提出的异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及依据要明确答复考生。

    3.全市高中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分校招生计划、生源范围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审定的招生计划(专业)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后下达,省、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志愿填报

    所有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可网上自主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网址:www.jckszx.cn),分别填报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1.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志愿:

    7月6日8:00至7月10日18:00

    2.填报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

    7月17日8:00至7月19日18:00

    8月10日8:00至11日18:00;9月10日8:00至11日18:00;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缺额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或“山西招生考试网”补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和家长在填报中考志愿前要认真阅读《报考指南》,了解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时,要认真查询招生学校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名称、学校编码、办学性质与等级、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网址、招生人数、收费标准、住宿情况以及招生专业和资助政策等。考生结合本人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并确定学校编码进行填报,同一所学校招生计划的种类不同,学校编码也不同,考生和家长要特别注意;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还须注意招生学校的专业限制、身体条件、男女比例等一些特殊要求,以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填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志愿。考生登录“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 www.jckszx.cn)在导航栏点击“考生登录”,进入“山西省晋城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信息系统”。

    (1)填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志愿。

    点击左上角“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入口” 按钮,输入“中考报名号”、“登录密码”(考生中考报名时所设密码)后进入系统,开始填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志愿。登录后,必须在20分钟内填写志愿并保存提交完毕,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系统将自动退出,考生需再次登录填写志愿表。

    (2)填报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

    点击左下角“填报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入口”,输入“准考证号”、“登录密码”(初始登录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考生首次进入系统后必须更改初始登录密码),登录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登录后,必须在20分钟内填写志愿并保存,否则系统会自动退出当前登录,考生需再次登录填写志愿表。

    填报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还可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选择“考生登录”→“中专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 →“中专考试”→“2018年五年制高职、中专填报志愿及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三)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时间网上填报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志愿期间可自行登录查看和修改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一律不准更改,以考生网报志愿信息为准。考生和家长必须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不向外泄漏,以防别人篡改信息。

    2.填报特长生(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是经该校、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否则填报志愿无效。考生必须按照所测试学校将报考志愿填入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志愿栏。未填报特长生(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如果填报了特长生(自主招生)志愿并被招生学校录取,将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四)报考志愿栏设置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共设二栏。

    第一栏为特长生(自主招生)志愿栏,设1个志愿;

    第二栏为普通高中学校平行志愿栏,设17个志愿;

    2.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校志愿共设一栏,设1个志愿。

    3.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共设二栏。

    第一栏为五年制高职院校平行志愿栏,设6个志愿。

    第二栏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栏,设3个志愿。

    (五)填报志愿指导工作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训练和指导工作,使每个考生都了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办法。

    2.做好对考生个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的教育。登录密码是考生进入中考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钥匙,关系到考生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录取信息的安全与保密,也关系到全市中考招生整个系统的信息安全与保密;对因工作疏漏造成密码或其他信息泄露的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因考生本人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遗忘密码,必须由本人持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办重置密码。在填报志愿期间,各县(市、区)招办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密码的重置、管理工作。

    3.要尊重考生志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量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填,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如有违反,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有关责任人。

    4.考生及家长应慎重填报志愿,维护志愿的严肃性。填报志愿系统一经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将不能退档、不能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5.被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录取的考生如需退档,需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学校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恢复为未录取状态,参加后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填报志愿。

    三、录取办法

    2018年中考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及职业中专学校的入学备案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

    (二)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放。市招考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一次性满额投放。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出现同分数竞争不退档,全部录取。

    2.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占用统招计划,完不成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3.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在确保指标完成率不低于90%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本辖区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办法,向社会公示后,由市招考中心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进行投放。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办法时,对完不成优质高中分配计划的情况,要有明确的规定。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出现同分数竞争不退档,全部录取。

    4.晋城一中、晋城二中、市实验中学的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的办法是:

    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

    二是当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城区和泽州(晋城二中、市实验中学为城区)享有优质高中分配资格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

    三是当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将转为统招计划。

    5.特长生(自主招生)的录取按照晋城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和招生学校招生简章执行。录取时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中考成绩排名,如中考成绩还相同,全部录取。

    6.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非应届考生发档线提高10分。

    7.政策性加分依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8〕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政策性加分和考试科目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

    8.7月20日至7月24日,普通高中预发档分数线及预发档考生花名同时在晋城市教育局网站(网址:www.jcedu.sx.cn)和“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网址:www.jckszx.cn)公示。考生如发现分数、志愿、学校匹配错误,或公示的学校预发档线等于或低于自己分数,又填报有该学校志愿(即应发档而未发档),要在公示期内联系所报名县区招办,查明原因。

    7月25日至7月26日,考生登录网络平台,查询普通高中录取结果。

    7月27日至7月28日,被录取考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处理。

    9.职业高中(中专)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相结合的办法。中考分数公布以后,市招考中心一次性将有报考志愿的考生信息发给学校,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及时安排已录取考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志愿考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职高学校,可以自主组织生源,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结束后,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办理录取手续。并向省招考中心报送录取数据。

    四、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1.高中录取期间成立高中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监督检查组。

    2.严格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审核、学籍注册联系制度。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参与中考招生;没有招生计划,招考部门不提供生源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办理录取手续;没有录取审核的考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予学籍注册。建立健全高中招生录取、学生学籍注册与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金联系制度。设立统一的学生注册比对平台,招生部门的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每个注册学生,只能注册一个普高或一个职高学籍。坚决杜绝套取国家财政资助资金的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市、区)制定辖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不得与省、市文件规定相抵触,超出文件规定的,必须先行书面上报审批。

    高中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必须对入学资格进行一次认真核查,发现考生实际表现与入学条件明显不符时,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反馈。对非正常入学的,坚决予以清退。涉考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4.市招考中心通过2018年中考《报考指南》和“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上平台公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生源范围、考试时间及科目、志愿填报时间及注意事项、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新生报到时间、获取中考信息及咨询投诉举报的渠道等信息。

    ***:晋城市2018年中考录取时间安排

晋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晋城市2018年中考录取时间安排

    7月11日--7月15日 考生志愿信息统计

    7月20日--7月24日

    公示普通高中预投放分数线、预投放考生名单;

    7月25日--7月26日

    公示期间考生问题反映汇总;划定招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向招生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学校录取审核、通知考生。

    7月27日--7月28日

    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又未申请延迟报到的考生,按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对待。

    8月3日 招生学校向市招考中心上传录取结果信息。

    8月10日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网上自主录取系统关闭。

    8月10--8月20日 打印录审表,办理录审手续。

    8月20--8月25日 信息统计。

    8月底前,向省招考中心报送录取数据,结束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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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0:15:21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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