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峰区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特色种植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西峰区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特色种植产业)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庆阳市西峰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4日
西峰区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特色种植产业)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庆市脱领办发〔2019〕12号)精神及《西峰区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下达西峰区增收产业(特色种植业)培育补助资金共计20万元,为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作用,切实培育到户产业,做好项目监管实施,靠实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扶持1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种植产业培育项目,补助标准2000元/户。其中已脱贫户63户(什社乡28户,种植谷子19.5亩、甜瓜19亩、药材15亩,栽植果树5.5亩、花椒6亩、核桃树2亩;董志镇1户,栽植核桃树20亩;温泉镇34户,栽植核桃树44.5亩、桃树6亩、紫苏2亩、中药材3亩、红枫2.3亩、青槐4亩、葡萄2.5亩);未脱贫户37户(什社乡20户,种植谷子8亩、甜瓜13棚、油菜6亩、桃树12亩、中药材2亩、果树16.5亩;温泉镇14户,种植油菜4亩、高粱2亩、蔬菜4.5亩,栽植核桃树4棵、果园31亩;肖金镇2户,种植苦参12亩;彭原镇1户,栽植果树4亩)(详见***1)。
二、项目实施时限
2019年5月15日—6月15日,各乡镇完成种植增收产业培育项目建设内容。
2019年6月底前,完成扶贫资金拨付并提交相关项目资料。
2019年7月,完成区级抽验及资金到户情况抽查。
三、项目验收标准
1、项目户确定。项目实施户为各乡镇上报的2019年种植项目需求清单所列贫困户。由乡镇按照上报的项目实施户花名及种植种类、种植规模实施项目并进行公告公示。
2、项目验收标准。项目由乡镇实施完成并填报乡(镇)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特色种植产业)兑付花名表(详见***2)并加盖公章送区农技中心,区农技中心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区级验收,每乡镇随机抽取30%的项目实施户数量进行现场查看并查验其余70%的农户相关印证资料。主要核查户主是否属于本人;种植面积、棚数、棵数是否真实;作物种类是否属于种植特色产业;项目实施进度是否紧扣时限节点;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完成;项目资料是否齐全。
四、资金拨付
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切实履行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由区农技中心组织项目实施乡镇抓好项目实施。按照《甘肃省财政支农资金在“三变”改革中入股和资产量化折股办法(试行)》(甘财农—〔2018〕39号)、《西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区委办发〔2018〕2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项目资金报账。乡镇负责足额兑付至贫困户“一卡(折)通账户。区农技中心核查资金兑付到户情况。
四、项目监管
1、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主体为西峰区农技中心,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做好负责项目指导实施和项目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区级验收和扶持资金兑付监管、项目资料留存等工作。
2、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是乡镇,负责确定项目实施贫困户;监管按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按规定使用资金、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留存资金兑付凭证;完善项目资料、影像资料、会计档案等工作。
3、相关表格电子版请与农技中心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56****0816,QQ号码:963205722。
***1:西峰区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特色种植产业)种植计划及资金分配表
***2:乡(镇)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特色种植产业)兑付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