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批交办案件(D11090027)20181113
应发〔2018〕36号
中共应县县委 应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批交办案件(D1400***********027)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1月10日,收到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督办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批交办案件共计1件。
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环保局对D1400***********027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截至11月13日18时,督办的1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现将D1400***********027案件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环保部门将当地的脱水厂、加油站、陶瓷等行业,指定第三方监测和评估,对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存在异议,排污许可证一直以手续不健全的理由,拖延发放。(四、五个月)
(二)调查情况
现场调查发现:
1.应县现有19家蔬菜脱水厂,全部是当地农民自筹资金建设,每年生产时间为7月下旬到10月上旬。目前18家处于停产状态,只有永丰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今年在生产季时,各蔬菜脱水厂按照《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脱水蔬菜加工企业环境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应政办发〔2017〕6号)文件要求全面展开了整治工作,但因资金实力不足,对环保设施进行了简单的升级改造。投产后,因排放的污染物达不到现行国家排放标准,应县环保局要求边生产边整改,废水污染物排放达到城市下水标准。但18家脱水蔬菜厂整改进度缓慢,2018年进入生产季后,群众曾8次举报脱水蔬菜厂超标排放,脱水厂也未提供达标监测报告,因此应县环保局对18家脱水蔬菜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应环责改字〔2018〕34号-应环责改字〔2018〕51号)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脱水厂进行停产整治。截止9月25日,只有永丰脱水蔬菜厂已向应县环保局提交了竣工验收监测达标报告,县环保局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委托太原绿顺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并已备案,其余18家脱水蔬菜厂均未编制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所有脱水蔬菜厂均未进行全面达标评估工作。
2.按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县于2018年10月1日开展了“打击气柴油黑窝点专项整治行动”(应政办发〔2018〕49号),对存在安全隐患且不符合国家政策,无手续的黑加油站15家进行了取缔。现在应县有中石化、中石油、私人加油站共30家,均在运行。2018年私营加油站只有应县大黄巍加油站有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7家加油站由省公司招投标,委托中标单位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并已备案。其余22家均未编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
3.全县共有20家陶瓷企业,均在生产。2018年开始,应县政府对陶瓷行业污染物排放达不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2010)及修改单要求的8家陶瓷企业,要求边生产边整改。目前,已有东进、天美、顺鑫3家企业完成整改,五星、宏鑫玻陶、大众、天宇、欣宇5家正在整改。陶瓷企业中有6家委托太原绿顺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家委托山西思科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9家企业自行编制了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20家陶瓷企业均未进行全面达标评估工作。
4.关于应县陶瓷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目前应县建成投运的陶瓷企业共20家。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191号)要求,2018年4月3日到7月31日应县共有7家陶瓷企业向市环保局提交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市环保局对7家陶瓷企业所递交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有3家企业(应县顺鑫陶瓷有限公司、应县天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县东进陶瓷有限公司)未按《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陶瓷企业环境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朔政办发电〔2017〕2号)要求完成环境整治,废气、酚氰废水不能实施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对3家企业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其余符合条件的4家企业均已发放排污许可证。
2018年7月31日起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要求,陶瓷企业需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领排污许可证,并于2018年底完成陶瓷行业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应县只有5家陶瓷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工作,1家陶瓷企业已申领了排污许可证,4家网上申报正在审核。
5.按照县领导安排,县政府督查室召集脱水蔬菜、陶瓷、加油站等企业召开专项会议核实情况,会上公布了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未接到反映县环保局指定第三方机构监测、编制应急预案、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等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区域分布属农村;属群众身边的产业集群问题。
举报内容不属实,不存在“一刀切”现象。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针对应县脱水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我县于2017年3月24日出台《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脱水蔬菜加工企业环境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应政办发【2017】6号)文件。
2、为了彻底解决脱水蔬菜企业废水问题,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已初步与苏州建邦国际贸易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投资1600万元启动实施脱水蔬菜企业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目前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制定了设计方案、图纸,建设用地已流转并平整。
(二)信息公开情况
11月13日,在应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yingxian.gov.cn/)将此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1.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
2.环保局党组要立即对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股室负责人进行党性廉政教育,提醒谈话,防止其利用手中职能徇私舞弊。
***: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点击查看)
中共应县县委
应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