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审计局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审计
晋源区审计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对罗城街办相关负责人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提高审计成效,增强领导干部保护利用自然资源的责任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精研法律法规明确定责依据。自然资源资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是审计单位抓好有关工作的依据,更是审计定责的基础。当前法律法规均把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主管部门作为职能履行和责任主体,对乡镇一级政府没有明确规定,给审计增加了难度。为此,审计组认真学习了各专业法律法规,梳理、明确了镇(街)一级应承担的职能和责任,在审计工作开展前明确了定责依据,做到了有法可依,不打无准备之仗。
二是抓好前期调研明确审计重点。在精研法规的基础上,审计组先后与国土、林业、水务、环保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对接,了解被审计镇(街)的自然资源基本情况、签订责任书及目标完成、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情况,围绕上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约束性指标及目标任务完成、重大决策、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环境风险隐患及相关预警机制建立执行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审计重点,确定了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确定对一般事项常规了解,对重点薄弱环节重点关注的思路,集中精力抓好重点事项,确保有限精力用到刀刃上。
三是突出外围调查获取审计资料。镇(街)及职能站所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能链条中,大多数工作是根据区级职能部门要求开展工作,面对有关资料不全、数据不准的问题,审计组在审计实施阶段到国土分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分局等部门对水、森林、土地等资源的有关资料进行调查取证,全面掌握了有关情况。(区审计局 王志敏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