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5月2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移交环境违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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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3日发表
1、屯兰河屯兰矿段河道南侧,有多个排水口,部分排水口有污染迹象,这些排污(水)口未按照省里有关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未立牌公示,对不符合规定的排污口未进行封堵。
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福昌煤业有限公司至屯兰河有一条排水渠,渠内有黑水,沿途有3个排水口,检查时有1处正在排污,经查,排污单位为一家小型养殖企业,由于长期排污且得不到治理,该排水渠已经形成黑臭水体。
3、屯兰河岔口乡一带,沿河建有多个洗砂厂,洗砂设备简陋,洗砂水池建在河道旁,对屯兰河(汾河一级支流)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河道管理部门对屯兰河道沿线众多洗砂厂进行合理规划布局,确保汾河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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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1:03: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