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喜报我市荣获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称号
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凤城市荣获“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称号,全省县级仅有10个城市获此称号,凤城位列其中,并且也是丹东市地区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为培育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省委依法治省办本着客观公正、突出质量原则,对标《辽宁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经系统培育、自愿申报、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综合考虑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需要,以及示范项目的典型性、引领性和可复制、可推广性,经报省委依法治省委批准,决定对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予以命名。
近几年来,我市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等方面精准发力,持续加力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转化为法治惠民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以示范命名为新起点,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奋力开创凤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