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执法局关注群众诉求依法拆除违建车库
5月8日,综合执法局接到民心网投诉,反映在富山街道新城小区北区4号楼前有人私自搭建车库,县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指定由规划监察一中队负责处理此事。
经县综合执法局调查了解,当事人李某,在购买该小区楼房时,未购买车库,购买车辆后无处停放,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门前依靠小区院墙和自家墙体,建设砖混结构车库18平方米。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时,该车库正在施工,正准备封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事实。根据法定程序,综合执法局在5月10日依法向当事人作出并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三日内拆除。当事人接到通知后,积极进行整改,自行拆除了私自搭建的车库,恢复了小区原貌,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拍照取证。至此,这起私搭乱建行为得到了有效制止,经电话回访,投诉人对该件办理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综合执法局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指导思想,重视群众诉求,依法履职,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确保管理长效机制,为建设宜居、和谐、文明的居民生活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