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会
8月3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在市委第四会议室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高荣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就如何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进行安排部署,并就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菏泽的重要举措,更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现“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必然选择。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握好重点,扎实开展好示范创建活动,对标对表具体任务,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台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标准高,时间紧,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创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调度,真正履行好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的职责。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把材料质量关,不准推诿拖延,更不准虚假材料,凡推诿扯皮或敷衍塞责影响全市上报进度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宣传展板、宣传栏、公益广告等载体,广泛宣传示范创建的新举措、新动态、新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同时印发《菏泽市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实施方案》《菏泽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
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区长、司法局长;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巡察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分管法治建设的负责人,以及市直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