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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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市人防办以下7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划转至行政审批局集中实施:
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3、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
4、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
5、人防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6、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审批;
7、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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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3:04: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