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确保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90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青岛市保障2008年奥运会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实施方案》,就我市保障奥运会空气质量提出了明确目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区达到规定的标准,所有工业污染源废气达标排放,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有效控制扬尘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确保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为切实履行我国申办奥运的承诺,深入实施“绿色奥运”计划,确保2008年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良好,国家有关部门和包括北京、山东在内的六省、市就深入开展城市与区域污染控制,切实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作出了安排部署。青岛作为2008年奥运会协办城市,对此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更是把保障奥运会期间大气环境质量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
按照《方案》要求,全市重点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限期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确保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已建成投运的脱硫设施必须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在此基础上,继续采取限制燃煤含硫率、淘汰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等综合治理措施,以加强二氧化硫的控制与减排工作。同时,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我市还将根据保障空气质量的需要,采取临时减排措施。
该《方案》针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存在的问题及特点,提出减少道路扬尘,防治工地扬尘污染,增加绿化面积;大力改善农村环境,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实行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对排气污染严重的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等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