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9年2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提交的《关于青岛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汇集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8年,市政府和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市政府提交的2009年预算草案符合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积极可行。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提交的《关于青岛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09年市级预算。
为了更好地完成2009年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除了认真落实好预算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外,还应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增收节支。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加强对增收节支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预算收支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不断加大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力度,全面加强对公共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支出的评审、稽查和监督力度,努力提高各项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确保各项税费减负政策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