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医保局副局长王梅谢金金带队到册亨县望谟县督导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实施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系列标准实施方案》精神和全州两次试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切实推动《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实施工作,2022年1月21日,州医保局副局长王梅同志、谢金金同志携相关科室人员到册亨县、望谟县督导《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实施工作。
图1 王梅同志对《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实施内容、实施要点等进行讲解和指导
图2 王梅同志、谢金金同志一行在望谟县平郎社区党群服务站督导《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实施工作
王梅同志、谢金金同志一行先后去到望谟县蟠桃街道蟠桃园社区、平郎社区和册亨县百口乡,查看党群服务中心(站)设置、医保服务窗口标识、工作人员在岗、医保服务开展等情况,并对《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实施内容、实施要点等进行讲解和指导。
督导中指出,《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是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系列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是推动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各项要求,扎实推动《新市民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规范》实施各项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新市民居住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医保窗口工作的培训指导,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着力提升党群服务中心医保服务水平,提升新市民满意度、幸福感。
州医保局、册亨县医保局、望谟县医保局相关科(股)室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