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通知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知识产权局(科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的通知》(苏知函〔2022〕50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相关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市场化服务机构等。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不参与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二、申报条件
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全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三、组织方式
(一)各区(园区)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有关服务机构申报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同时对机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
(二)市知识产权局指导编写申报材料,择优确定推荐机构,其中市场化服务机构不超过1家,并统一汇总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三)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完整的机构进行评审,确定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择优推荐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需在线注册并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1);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发展规划;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材料;近三年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开展情况;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其他能够证明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二)机构材料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区(园区)8月23日前审核提交,并将推荐汇总表(***2)盖章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
***:1.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
2.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8月11日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余国权 84***8804)
编辑:孙毅
审核: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