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陈良友同志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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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关于接受陈良友同志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1月15日孝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孝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良友同志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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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0:59: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