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近日,我市出台《荆门市城乡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升级改造全市城乡农贸市场。到2018年底,县、市、区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完成标准化改造;每个乡镇改造或建成1家标准化农贸市场。
《方案》要求,必须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规定改造与建设。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市场达到布局合理,人流、物流通道宽敞;地面铺设防水、防滑、易清洗、易干燥的材料;场内灯光明亮,摊位整齐规范,适应各类商品经营需要;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有流水冲刷装置;熟食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对集中,有封闭隔离设施,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要求;采光、通风良好,给排水通畅,有符合国家二类标准的公厕;服务台、投诉台、公平秤、指示牌、垃圾箱等附属设施齐全;市场内饮食(摊)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市场周边停车场地设置合理;严禁使用有毒有害塑料袋,全面推广使用菜市场专用袋。市场内应按照国家对消防的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设施和器材。
根据规定,市场改造建设竣工后,商务部门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专家联合验收,对建设达到规定要求,经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改建项目,政府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市场部分基建工程造价50%给予补贴;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补贴资格,督促其整改合格后方可开业。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市区明确了改造任务和目标进度,市商务局将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各级商务部门履职尽责考核范围,每月组织一次督查,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实行问责。(记者周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