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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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5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发热、咳嗽病人的集中管理,决定自2月10日20:00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凡是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城乡居民请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市、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要迅速组织对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此通告仅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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