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实行三分五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西陵区纪委监察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诚信体系建设,打造阳光廉洁工程,通过分级抓、分层督、分类查,实行五制工作法,进行全方位参与、立体化监督、拉网式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全区2010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项目27个,排查问题16个,下发整改通知7份。建立健全了规范、高效的跟进监督机制,确保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优质、廉洁、高效。
一是依据政务公开要求,实行项目信息公开制。把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和监管系统建设作为开发电子行政审批和监察系统的突破口,优化审批流程,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实现审批关联数据多部门共享,减少资料重复申报,使项目审批时限平均缩短40%。将社会申报项目及受理项目的情况在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定时间,扩大社会公众和项目申报单位的知情权,接受他们的监督。
二是体现制度管理理念,实行项目档案备案制。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分层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层级监督的实施办法》。凡项目审批文件及审批过程等相关资料除了存档备查之外,相关部门将其审批结果抄送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备审。对新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前期、在建、储备三类分别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建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信息数据库,夯实监督检查工作基础。凡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发统局牵头实施监督检查;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纪委监察局纪工委按照职责分工,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察局、区发统局及相关部门组织抽查。
三是根据集中管理层级化,实行项目分权制衡制。2011年以来,西陵区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实行分级抓、分层督、分类查,合理设置内部职权,形成上下联通、平行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对涉及项目审批的每一项权力的具体运用,进行适当的权力分置,杜绝一人说了算。对实行代建制项目的责任单位,如西陵经济开发区望洲四组安置房项目,由纪委监察局、纪工委共同参与进行***。同时,纪工委有权对监督联系单位有关审批结果及审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质询,相关部门有义务实事求是地作出答复。
四是按照项目建设规律,实行项目情况通报制。成立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由审计局负责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及招标标底、工程重大变更价款、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环节全程评审,为区发改、建设、财政部门的项目投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评审中心强化内部制约、考核机制及总审监督机制,并且对评审中心审核结果进行抽查、监督,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较好地发挥了权力制衡机制的作用。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开的原则,制定出台了《西陵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西陵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西陵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竣工工验收暂行办法》,由发改局牵头、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所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坚持每半年一次对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等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11年,组织专班对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检查,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建立了整改台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落实整改一个问题。
五是坚持管建分离原则,实行项目后评估考核制。按照统一进场、办管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要求,西陵区建立了配置公共资源相关要素的统一平台,将原有隶属关系的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等三个交易中心,从建设、财政、国资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来,统一纳入西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推行阳光工程,实现投资和建设项目各种要素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并公布评估结果,建立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年选择一批重点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和投资研究机构进行项目建设后评估,总结、分析、评估项目投资效益。同时,按照源头治腐工作的要求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类投资主体的责任,逐步建立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约束。
本网通讯员姜声智 李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