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关于中央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省序号39)销号情况
为认真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做好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荆环督改指办文〔2020〕2号)按在“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我区已完成问题编号(省序号39)的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一2020年12月27日(7天)。
公示情况如下:
反馈问题:四湖总干渠由于沿渠生活污水截污不到位,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原因,水质全面下降。
整改目标:确保水质逐步改善,2020年底前实现考核断面全面达标。
整改措施:
1.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
2.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收集处理。
3.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17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
4.推行农业生产“两减一控”工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5.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年度细化四湖总干渠水质达标计划,按时间节点推进。
6.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效果:
1.新建2座垃圾中转站,目前已投入运行生活垃圾中转站8座,月收集生活垃圾6000吨,垃圾渗滤液定期托运至申联污水处理厂处置。实施“清洁乡村”专项行动,辖区内4个乡镇场、60个行政村形成了“户分、村收、镇集、区转”模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2.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并运行2座污水处理厂、4座污水提升泵站和11座污水节制闸,建成污水收集配套管网287.2公里,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强力推进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辖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应收尽收。
3.(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与监管。按照调整后的畜禽养殖三区划定范围,已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146家养殖场实施关停,督促关停限养区粪污处理不达标养殖场(户)4家,督促搬迁江边养牛场1家(牛200头)。此外,还对影响北新河水质的2处养殖场进行了拆除整治。开展禁养区32家关停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设施去功能化防复养核查工作,工作专班按照“四个一”工作要求,对每个养殖场进行现场核查,逐一拍照,验收确认,形成一场一册一核一签字档案资料。
(2)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配套设施。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通过验收的11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加强监管,严格按照一场一策要求,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对粪污收集、处理、储存设施实行全程监控化管理,实现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提高了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推进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9%。此外,滩桥镇争取专项资金350万元,对排查的养殖户90余户,采取修建黑膜沼气池的方式,全面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4.持续降低化肥和农药用量。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全区加大宣传培训,鼓励畜禽有机粪肥下田,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推广“双水双绿”稻虾生态种养模式。共发放农技小报7期共1.4万份,因地制宜开展"精、调、转、替"减肥增效示范样板2个(高兴村8组、五三村田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全区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分别减少854吨、5.5吨,减少地膜使用量1.43吨。同时,新增杀虫灯及性诱捕器180套,绿色防控面积达23500亩,项目示范区亩平减少用药量35%以上。
5.分年度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荆州开发区2019年度水质达标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荆州开发区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月活动方案》、《关于印发荆州开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结账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细化了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定期调度,严格考核结账。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并落实《荆州开发区河湖渠地表水断面考核办法》,制定《环保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方案》,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对31个断面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并通报至河湖渠长制联系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将污染防治攻坚纳入各乡镇场、各部门每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先进单位评定直接挂钩,实现环保一票否决。
6.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三年来累计查处涉水环境违法案件20多件,关停取缔“散乱污”作坊30多个。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对17家企业安装了环保设施用电监控装置,年底前计划完成对15家企业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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