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水电局三条措施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本网讯 2014年,全县计划解决4万农村居民和0.35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县水利水电局克服了工程点多面广、农村技术工人缺乏等多重困难,坚持不等不靠,超前谋划,到12月底基本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共计完成总投资211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695万元,农民自筹422万元。工程涉及11个乡镇、41个行政村,6所学校。共建建设水源工程162处,调节池工程881处15320立方米,铺设管网1150.69公里。年供水能力达到181.5万吨,可解决9185户4万农村居民和6所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
一是创新领导机制,落实责任。四大家主要领导亲自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多次到县水利水电局及各乡镇听取汇报、检查督办、专题办公、视察调研,及时为工程建设中排忧解困,释难解疑。同时县政府还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十件实事之一在县人代会上向全县人民作了庄严承诺,并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机构领导落实。县政府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与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服务。全面落实二包三定责任,即技术人员包乡、包工程、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间,确保技术服务到位。
二是创新管理机制,保证质量。建立完整的工程建设领导督导、计划管理、质量保证、财务管理和工程监理等各验收体系。县政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和组织管理,与各乡镇政府签定责任状,各项目乡镇和建设地所在村委会负责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县饮水办负责工程建设计划管理、质量监督。财政、计划、纪检监察、水利部门负责工程财务和验收管理。保证了工程建设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运转高效。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廉政责任制。
三是创新运行机制,保证效益。在工程建设初,县饮水办将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作为工程开工建设的一项重要前置条件,综合运用市场规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解决了困扰山区县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后期管理滞后的问题,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住、长受益。对于小型农村集中式供水,采用用水者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积极调动受益农户投工投资和民主管理积极性,2014年全县共成立了34个用水者协会。对于水厂改造工程,引入民营机制,拍卖经营权,改造资金实行定额补助,其余部分均由承包人自筹,积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涉及重点工程用水或规模比较大而不便于拍卖的工程采用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及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