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深入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领域,深度优化发展环境,2013年11月初,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长阳在精心调研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围绕清理整顿、依法规范、培育发展的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明确治理范围、重点与目标,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度推进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管办主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认识,积极宣传发动。为把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召开牵头部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关于市场中介领域专项治理动员会议领导讲话精神,制定并下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治理内容、方法步骤和责任分工,落实了责任单位和人员职责,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治理范围,把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机构编制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和民政等部门登记的中介组织及行业协会,以及在住建部门备案的相关企业等全部纳入治理范围。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制定各自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通过着力解决市场中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密切协作,形成清理治理合力。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业务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按照谁登记、谁主抓和归口清理的原则,分别由民政局、住建局、工商局、编办和司法局等部门牵头负责,细化分工,按要求积极自查自纠,及时沟通汇报进展情况,及时请示重大事项,及时落实安排部署。11月下旬,在下发实施方案基础上,向全县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共90多个制发了《关于组织填报〈长阳县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随时与各单位部门联系沟通。目前,各牵头单位和主要部门都陆续上报工作方案和群众投诉举报方式,自查工作基本就绪。
下一阶段,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按照方案要求,在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主动做好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对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过程中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动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严格追究责任,现场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