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采矿权人年检暨矿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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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1月5日,全县采矿权人年检暨矿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凡在我县持有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必须接受2011年度检查,年检率须达到百分之百。
会议指出,年度检查工作要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重点要对照已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检查采矿权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储量占有和消耗情况、矿山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采矿权转让、变更及延续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破坏浪费资源、瞒报少报储量消耗等问题。
会议要求全县所有采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矿产权人年检年报要求》认真做好年检工作,对年检过程中发现的矿业违法违规现象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不参加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矿山企业将申请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会上还表彰了矿产资源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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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3:53: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