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堰三项措施稳步推进村级组织阵地建设
本网讯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必要设施。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问题,是有效开展农村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是为广大村民提供文化教育服务,大力培养新型农民的现实需要。
为了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活动无阵地的问题,镇委、镇政府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建设统筹考虑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确保年内实现村村有党员活动室的目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阵地基础。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解决高家镇11个村中部分村组织无“两委”办公场所的问题,镇委、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征求意见,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将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目标,作为一件实事来抓。
成立小组,组建专班。镇委成立了由镇委书记李兰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秦道军、赵文献、邓福周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镇委组织委员杨清香具体牵头负责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方案的制订,资料的收集等日常事务工作。明确了镇委副书记赵文献为第一责任人,镇委组织委员杨清香为直接责任人,村级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为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奠定了基础。
广泛调研,征求意见。高家堰镇将4月定为“基层组织活动宣传教育月”,在活动过程中,镇委副书记赵文献牵头,纪委、组织、宣传、民政、计生等部门的同志参与对全镇11个村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办公制度执行、党员访谈情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深入调研,在现有的11个村中,仅古城村、向日岭村两个村级场所能满足村级活动需要,高家堰村地处集镇所在地,是全镇的政治文化中心,是全县21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之一,也不能满足日常工作,无党员电教活动场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相关甚远。彭家河村、魏家洲村、青岩村等3村无活动场所,均属借用政府原办事处的老房子,房子属建于60—70年代的砖木、石混结构的房子,由于年代久远,无钱维修,加之结构不合理,现已成危房,不能继续使用。佑溪、金盆、木桥溪、界岭、流溪村等5村的村委会属合村并组后利用的原村级小学,由于学校结构不合理,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无来源,村级办公室长年未维修,不能满足正常工作。
二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镇委、镇政府将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与扶贫开发、项目引进、资源利用有机地融合起来,提出了“四室一厅”的总体构想,按照“合理利用资源、按照实事求是、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统一设计的图纸,结合各村实际,分别选择80—200平方米不等的设计方案,按县委组织部提出的标准进行建设成为“四室一厅”的活动场所。即建成书记主任办公室、村务财务办公室、治安调解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具有党员活动、代表议事等多种功能的多功能活动厅。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投入。镇委、镇政府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避免重复,发挥效益”的资金投入原则,切实有效解决阵地建设的资金问题,镇委提出了 “五个一点”的办法分级筹集建设资金:即 “上级财政补助一点”,按期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不节留,不拖欠,按时划转;“本级政府补助一点”,镇委决定对村级新建活动室的村级组织视财政状况补助3—5万元,改扩建的补助1万元;“扶贫联系部门帮一点”,积极争取对口扶贫部门支持力争解决一点;“广开渠道社会支助一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引进外援支持;“村级组织自筹一点”,村级组织想方设法筹集一点,并在建设过程中,积极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一事一议和民主议事恳谈会的作用,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