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安监局干部职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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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为深入开展2010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安监干部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干部职工行为规范。
一要遵章守法,执行规定,不乱发言论。
二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作风漂浮。
三要热情服务,真心解难,不推诿懈怠。
四要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不各行其是。
五要持久学习,与时俱进,不落伍掉队。
六要高效工作,尽职履责,不玩忽职守。
七要诚实守信,公平正义,不歪风邪气。
八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不有损形象。
九要克已奉公,清正廉洁,不谋取私利。
十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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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3:45: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