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经开大道(原两军二路)(檀军公路—龙湖北路)建设工程
经开大道(原两军二路)(檀军公路—龙湖北路)建设工程项目被征收人:
蔡甸区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6月21日作出蔡政征决字〔2022〕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附后),决定对经开大道(原两军二路)(檀军公路—龙湖北路)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
1.蔡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蔡政征决字〔2022〕第1号).docx
2.经开大道(原两军二路)(檀军公路-龙湖北路)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3.经开大道(原两军二路)(檀军公路—龙湖北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PDF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