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近年来,襄阳市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实施大面积棚户区改造,但是建设工地环境管理工作滞后,扬尘污染问题非常突出。”
二、整改目标
严格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措施。规范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全面落实“一方案两合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建筑垃圾处置合同、运输合同)。
三、整改措施
1.推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录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全程监控。
2.抓好飞扬撒漏综合治理协调督办工作,督促城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3.区城管局加强对出土工地建筑垃圾扬尘整治力度,要求各工地严格按照“一方案两合同”管理要求进行建筑渣土日常监管。
4.牵头做好辖区内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和棚改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负责本辖区城(棚)改项目工地挂牌管理工作(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四、整改效果
区城管局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录管理工作,现樊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襄阳荣诚渣土工程有限公司名录车辆90台;襄阳市程通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名录车辆80台;襄阳金土地运输有限公司名录车辆80台。正在加快推进樊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辖区内各工地签订“一方案两合同”,并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建筑渣土的监管。区住建局认真做好辖区内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和在建施工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协同区城管局规范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全面落实“一方案两合同”(处置方案、处置合同、运输合同)。同时根据《建设工地红黄绿挂牌制度》配合市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城(棚)改项目和建筑工地进行督办监管,按要求落实大气污染“六个百分之百”。
联系 人:李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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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