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市博诚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纺织品服装加工项目一期工程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襄阳市博诚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纺织品、服装加工项目一期工程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10-3155710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西路37号樊城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441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检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纺织品、服装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 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高田路16号 | 襄阳市博诚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 湖北晶恒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襄阳市博诚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纺织品、服装加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高田路16号,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用地面积40043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4栋、办公楼、倒班楼各一栋,项目建成后年产350万套家纺、100万套服装。 | 1、员工食堂未建设,无油烟废气产生。电剪废气通过车间内安装通风风扇,车间墙体安装排风扇的方法处理;吸线头工序配套安装过滤装置,过滤后的废气车间外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员工食堂未建设,无食堂废水产生。经调查,厂区建有两个标准化粪池,生活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要求。 3、设备噪声,经车间厂房墙壁门窗阻隔、屏蔽衰减。噪声治理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进行了落实。项目厂界及北侧居民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全程豁免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油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收集装置,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