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9]31号)和《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襄樊政发[200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樊城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镇、办事处、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要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各镇、办事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应在2009年11月底以前完成。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应在2009年底以前完成。
二、严格依法普查。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对不如实上报情况和干扰破坏人口普查工作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国发[2009]23号、鄂政发[2009]31号和襄樊政发[2009]22号文件精神,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镇、办事处要将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勤俭节约,尽量节省财政开支,保证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强化工作责任。这次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特别是公安、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入户登记调查,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认真搞好业务培训,抓紧开展试点工作。为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将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实行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各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樊城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组 长:项晓峰 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胡 锃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周保汉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李应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险峰 区统计局局长
赵卫国 樊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安桂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王厚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道强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金群 区教育局副书记
刘剑峰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袁永红 区监察局副局长
江 虹 区民政局工会主任
樊吉萍 区司法局副局长
亢祖兵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杜安民 区人事局副局长
裴军汉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剧小举 区建设局副书记
张承江 区农业局副局长
范俊超 区卫生局纪检组长
杨 勇 区统计局副局长
蔡 荣 区统计局工会主任
林明惠 樊城国土资源分局副书记
卜卫东 工商分局樊城副局长
董文斌 区人武部政工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险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