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检务助力检察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充分利用电子检务、智慧检务建设成果,以视频、网络、书面、电话等“无接触”工作方式作为刑事办案新常态,确保检察工作节奏不减、力度不变。
“无接触”式远程视频提审。检察官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看守所提讯室进行远程提讯、律师远程见证,并通过内网上传法律文书实现远程打印,书记员同步记录。远程“无接触”办案方式既能达到与犯罪嫌疑人直接对话,保证讯问效果,又充分保护“高墙”内的安全。
“四方”连线支持公诉。近日,该院办理的扬州市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开庭,该院通过网络远程视频系统,连线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音频同步,高效便捷,庭审仅历时半个小时,当庭宣判被告人获刑一年六个月,有效震慑犯罪,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书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检察官采用书面形式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承办检察官拟列讯问提纲并将提纲通过内网传至看守所,由犯罪嫌疑人本人亲笔书写供词。根据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书面意见,结合全案审查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做到特殊时期特殊手段保障公平正义。
电话宣布不起诉决定。因疫情影响,不起诉决定由“当场宣布”变“电话宣布”。检察官们通过电话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不起诉决定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被不起诉人合法权益。
疫情发生以来,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信息化手段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